【榮光禁令】願榮光禁令被拒律政司申上訴 法官認同禁制令具預防作用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3/12/19 14:58

最後更新: 2023/12/19 18:3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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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政司就歌曲願榮光不獲禁令,今向上訴庭提出上訴。資料圖片

律政司早前就反修例歌曲《願榮光歸香港》申請禁制令,被高等法院拒批臨時禁制令,律政司提出上訴,聆訊今(19日)於高等法院上訴庭進行。律政司一方指,散播假資訊和作政治宣傳可煽動情緒,現今推翻政府毋須使用武器,正如願榮光創作者曾在專訪稱「音樂是凝聚人心最強武器」。首席法官潘兆初認同余指,刑事法旨在事後懲治,禁制令有預防作用;聆訊押後至2024年2月24日續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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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政司一方由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及孫靖乾代表,資深大律師陳樂信及大律師何卓衡以法庭之友身分協助法庭。本案由首席法官潘兆初、上訴庭副庭長朱芬齡及上訴庭法官彭寶琴審理。

余陳詞時引用羊村案判詞指,今時今日推翻政府毋須使用武器,即使只是散播假資訊和作政治宣傳亦可達到煽動情緒的目的,又引用歌曲願榮光創作者在專訪稱「音樂是凝聚人心最強武器」,余指此歌可凝聚和煽動群眾。

余續指,即使《港區國安法》實施後,願榮光仍廣泛流傳,根據警方證人在網上統計,願榮光被誤當國歌逾800次。

資深大律師陳樂信陳詞指,願榮光一曲本身並非違法,沒有證據指若法庭批出禁制令,網際網路服務供應商便會將願榮光下架。

首席法官潘兆初認同余指,刑事法旨在事後懲治,禁制令有預防作用。法官彭寶琴表示,關注到若有人在網上搜尋「香港國歌」後出現願榮光,會否觸犯《港區國安法》或其他刑事罪。余指出,須視乎犯罪意圖,舉例在洗澡時唱歌便不會煽動他人。

另外,律政司一方擬修訂上訴通知書,聆訊押後至2024年2月24日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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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曉欣